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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helenli  人气:5023  发表时间: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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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彰显乐善好施、承担社会责任的奉献精神,进一步营造实现“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商会三届六次理事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主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褒奖慈善典型,提高会员慈善意识,进一步推动苏州市江西商会公益慈善活动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机构

由本商会负责此项工作,专门建立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评选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三、评选对象

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为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

四、评选名额

    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10名。

    五、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2.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自愿捐款捐物,事迹感人;

3.积极参与义工(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时间达100小时以上),表现突出,社会反响较好;

4.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在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公益慈善理念,效果明显。

捐款类爱心个人须符合每第一款、第二款条件;义工服务类爱心个人须适合第一款、第三款条件;慈善工作者须符合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条件。

    六、评选步骤

1.准备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商会发出开展评选活动的通知,向会员发布评选活动的消息。

2.推荐阶段(11月21日12月30日):公益慈善爱心人由商会会员推荐或自荐。候选推荐人需统一填写推荐(自荐)表,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至苏州市江西商会秘书处。

七、工作要求

    1. 评选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事迹感人,字数在300字左右。

2. 捐款类爱心个人评选要附捐赠发票复印件;义工(志愿者)服务类爱心个人须附相关机构的计时服务证明。

 

联系人:李方;联系电话:13814886157;邮箱:sh@jxsh2008.com

 

附件: 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推荐(自荐)表

 

          苏州市江西商会

2018年11月17日

 

 

附件

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推荐(自荐)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职称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在单位

意见

 

                                日期:2018年  月  日


推荐(自荐)人

意见

 

 

 

       日期:2018年  月  日 

评委会

意见

 

 

 

        日期: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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