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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10种形式立体化救助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7813  发表时间: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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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等为补充

  昨天,家住姑苏区石路街道的李老伯在实施风湿性心脏病手术后,获得16.35万元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偿。据介绍,我市在全国率先构建立体化救助机制,医疗、住房、教育等10种救助形式无缝对接,2010年至2012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3.85亿元,30余万困难对象受益,累计比前三年增长79.5%。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称,我市共有农村五保3800余人、城乡低保对象5.1万人、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2.23万人、特殊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对象2.5万人。他们迫切需要立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撑起一张“保障网”。为此,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等为补充的立体化救助体系。

  2010年6月,我市建立党员关爱基金,每年为低保和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家庭,分别发放党员关爱金1500元和1000元;2011年1月,我市出台《苏州市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发放办法》,明确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在享受低保金的同时,每人再发放80元重残补贴金;2012年4月起,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标准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今年1月起,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对象,可以享受医疗自费救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的,按照70%至90%不同比例实施救助;5月出台的《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明确将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道德模范纳入提标范围,保障标准每月增发低保标准的20%; 同时,提高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等13种大病患者和重残对象的救助标准,由原来按低保标准100%全额享受提高到按低保标准120%全额享受。各地低保标准直接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挂钩并同步增长,并针对物价上涨因素,迅速启动物价临时补贴机制。

  为鼓励全社会参与社会救助,我市每年组织“慈善一日捐”、“慈善月”等活动,全市100多家慈善超市把闲散物资收集起来,实现扶贫帮困活动的长期化。“爱心助学”、“暖心行动”、“慈善病床”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帮扶活动,满足了困难家庭子女的求学和医疗需要。身患尿毒症的低保户葛林生告诉记者,今年他的血透费用减免了6.05万元,儿子考上大学获得5000元的慈善助学,市慈善总会还为他儿子找到了帮扶结对对象,每学期提供学费4000元。

                                                   来源:2013年10月10日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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