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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社部门发出《致用人单位的公开信》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1934  发表时间: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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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专项检查从即日起启动,将历时两个月。昨天(9月12日),市人社部门发出《致用人单位的公开信》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职工加班,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且须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企业作为劳动用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但劳动监察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不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规定、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较为突出。启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象为三类,分别是电子、机械、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大量使用顶岗实习学生、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以及今年以来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等被列为重点监管的用人单位。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等。

有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职工加班。按规定,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且须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劳动用工违法问题突出企业、社会反响强烈企业、违法行为整改不落实企业实施重点检查。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被举报投诉的必查,被媒体曝光的必查,有违法行为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重点抽查,违反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的重点抽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重点抽查。

市人社部门昨天提醒,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强迫劳动、严重超时加班、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来源:2014年9月13日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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